校务公开
标题
资讯分类

最新动态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
/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17-2018学年度全省中小学开学及放假时间的通知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17-2018学年度全省中小学开学及放假时间的通知

  • 分类:教务服务
  • 作者:
  • 来源:
  • 发布时间:2019-12-26 18:43
  • 访问量:5

【概要描述】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17-2018学年度全省中小学开学及放假时间的通知

【概要描述】

  • 分类:教务服务
  • 作者:
  • 来源:
  • 发布时间:2019-12-26
  • 访问量:5
详情

黔教基发〔201784

  

各市(州)教育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仁怀市、威宁县教育局,省属普通高中:

为落实教育部《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加强中小学教育教学管理,减轻学生过重学业负担,保障教师休息权利,结合我省中小学实际,经征求各地意见建议,现将我省中小学2017—2018学年度开学及放假时间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校遵照执行。

一、开学及放假时间

 

第一学期开学及放假时间

 

   时  

  

开学时间

放假时间

1—6年级

2017828

(周一,农历七月初七)

2018113

(周六,农历十一月二十七)

7—8年级

2017828

(周一,农历七月初七)

2018113

(周六,农历十一月二十七)

9年级

2017821

(周一,农历闰六月三十)

2018120

(周六,农历十二月初四)

高一、高二

年级

2017828

(周一,农历七月初七)

2018120

(周六,农历十二月初四)

高三年级

2017821

(周一,农历闰六月三十)

2018127

(周六,农历十二月十一)

 

 

        第二学期开学及放假时间

       

     

开学时间

放假时间

1—6年级

2018226

(周一,农历正月十一)

201877

(周六,农历五月二十四)

7—8年级

2018226

(周一,农历正月十一)

201877

(周六,农历五月二十四)

9年级

2018226

(周一,农历正月十一)

中考结束后

高一、高二

年级

2018226

(周一,农历正月十一)

2018714

(周六,农历六月初二)

高三年级

2018226

(周一,农历正月十一)

高考结束后

 

二、校历时间说明

(一)义务教育阶段

1.全学年52周,其中上课时间35周,学校机动时间2周,复习考试时间2周,寒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13周。

2.学校机动的2周时间,第一学期和第二学期各1周。其中,第一学期机动的1周,学校用于安排传统活动、文化节、运动会、社会实践活动等,第二学期机动的1周已增加作为放假时间。

(二)普通高中阶段

1.全学年52周,其中教学时间40周,寒暑假11周,社会实践1周。

2.高一、高二全学年教学时间40周,其中授课35周,复习考试3周,社区服务和劳动技术教育2周。

3.高三全学年36周教学时间,其中授课22周,复习考试12周,社区服务和劳动技术教育2周。

三、有关要求

()严格执行校历。各地各校要严格执行本校历开学放假时间安排,据此制订学期工作计划,严格按照教学进度科学、合理安排教学工作,不得随意超前或推后教学进度、随意增减课程课时。其它需调整开学和放假时间的,要按程序提前报告,经批准同意后方可调整。

(二)加强学校体育。各地各校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27号)以及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部署,开足开好体育课程,严禁削减、挤占体育课时间,加快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增强学生体质,培养体育锻炼习惯,促进健康成长。

(三)强化安全教育。中小学校要在每学期放假前对学生集中开展一次以上的法治教育和安全教育,并要通过致家长一封信、校讯通、家长会等多种途径,广泛向学生及学长宣传日常生活安全常识。重点教育学生做好防溺水、防雷电、防交通事故、防食物中毒以及防火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要教育学生不参与封建迷信活动,不到各种成人娱乐场所及网吧。上学期间若发生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威胁师生人身安全、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可采取停课(后补足课时)或调整上课时间等措施,确保师生安全。

(四)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各地各校要认真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坚决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意见》(黔教基发〔201185号),不得利用双休日、节假日、寒暑假和课外时间等组织中小学生集体上课或补课,保障教师和学生合法休息权利。学校要注重加强与家长的沟通,指导家长落实家庭教育责任,科学合理安排学生寒暑假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引导学生加强体育锻炼,积极参加家务劳动和合适的社会实践活动。

(五)加强督查落实。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督导部门要将各地各校执行校历的情况作为开学工作检查和教育督导工作的内容,不定期对辖区内中小学校执行校历、规范办学的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7619

logo

电话:0851-33253341

邮箱:gzasyz@163.com   地址: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金匮街49号

版权所有: 安顺市第一高级中学 2009-2020 备案编号:黔ICP备16006595号  网站建设:中企动力-贵阳  网站后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