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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教育系统2021年全国“爱眼日”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教育系统2021年全国“爱眼日”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

  • 分类: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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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
  • 发布时间:2021-06-02 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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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教育系统2021年全国“爱眼日”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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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教育系统2021年
全国“爱眼日”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

教体艺厅函〔2021〕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2021年6月6日是第26个全国“爱眼日”。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面向儿童青少年和家长宣传普及眼健康科学知识,增强学校、学生和家长重视眼健康的意识,落实《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光明行动工作方案(2021—2025年)》,大力宣传《学前、小学、中学等不同学段近视防控指引》,现就开展教育系统2021年全国“爱眼日”宣传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宣传教育主题

  共同呵护好孩子的眼睛,让他们拥有一个光明的未来。

  二、宣传教育重点

  1.大力宣传儿童青少年眼健康的重要性和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的进展和成效。

  2.高度关注儿童青少年眼健康,大力宣传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知识,引导学生自觉爱眼护眼,掌握科学用眼护眼健康知识。

  3.深化宣传教育,掌握不同学段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要点,科学防控近视,规范矫正近视,提高视觉质量。

  三、工作要求

  1.各地各校要充分认识开展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和爱眼护眼工作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宣传眼健康的重要性和近视的严重危害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安排,充分发挥学校教育的主阵地作用,借助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专业优势,协同配合,推进学生视力保护工作,组织开展好教育系统2021年全国“爱眼日”宣传教育工作。

  2.各地各校要紧密围绕宣传教育主题,制定工作方案,将“爱眼日”宣传教育工作与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结合起来,确定专门机构和专人负责,精心部署实施。将近视防控知识融入课堂教学、校园文化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提高中小学生主动保护视力的意识和能力。通过课堂、校园媒体、宣传栏、班会、班团队日等渠道和形式,开展科学用眼护眼健康教育。

  3.各地各校要坚持综合防控,宣传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控制近距离用眼时间,落实体育与健康课程课时、增加中小学生户外体育活动,改善教学条件、创造良好视觉环境,引导中小学生科学规范使用电子产品。加强近视监测干预,统筹推进手机、睡眠、作业、读物、体质“五项管理”,教育每个学生强化“每个人是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养成健康习惯。

  4.各地各校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和网站、微博、微信、短视频等新媒体传播手段,开展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互动感强的爱眼护眼宣传科普活动,特别是要结合《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光明行动工作方案(2021—2025年)》《学前、小学、中学等不同学段近视防控指引》,大张旗鼓地宣传爱眼护眼知识和近视防控的重要性,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增强宣传效果。

  5.各地各校要坚持家校协同,通过家长信、家长会、家长学校、家长课堂、家长微信群等多种形式,向学生家长进行宣传,改变家长“重治轻防”观念,争取家长对学生视力保护工作的支持和配合,在全社会营造保护儿童青少年视力“政府主导、部门配合、专家指导、学校教育、家庭关注”的良好社会氛围。

  6.全国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专家宣讲团要发挥优势,充分利用全国“爱眼日”契机,创新形式载体,大力开展线上线下近视防控宣传教育工作。

  7.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总结本地2021年全国“爱眼日”宣传教育工作,于2021年6月25日前报送总结材料至全国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联席会议机制办公室(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

  联系人及电话:黄象好,010-66096231。

  电子邮箱:tfwssj2@moe.edu.cn。

教育部办公厅

2021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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