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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2018年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轮战驻村决胜脱贫攻坚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做好2018年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轮战驻村决胜脱贫攻坚的通知

  • 分类:脱贫攻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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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
  • 发布时间:2019-12-26 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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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2018年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轮战驻村决胜脱贫攻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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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工作

 

关于进一步做好2018年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

轮战驻村决胜脱贫攻坚的通知

 

各市(州)党委,贵安新区党工委,各县(市、区)党委,省委各部委,省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党组(党委),省军区、省武警总队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省直厅级事业单位党委(党组),省属高等学校、省管国有企业党委,中央在黔单位党委(党组):

 

  当前,全省脱贫攻坚已进入关键时期、冲刺阶段。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各地各部门迅速行动起来,选派精兵强将参加驻村轮战工作。为进一步做好2018年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轮战驻村决胜脱贫攻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

 

  参加轮战的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要坚持在乡镇党委领导下,紧紧依靠村党组织,履行好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具体承担以下帮扶职责:

 

  1、宣传党的方针政策。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要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代表团重要讲话精神,学懂弄通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学深吃透中央和省委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文件。要运用新时代农民讲习所,深入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代表团的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弘扬新时代贵州精神,教育引导群众感恩党中央的好、感恩习近平总书记的好,听党话、跟党走,教育引导群众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用自己的辛勤劳动实现脱贫致富。要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充分运用基层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党和国家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宣传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使中央和省委的重大部署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2、帮助建强基层组织。要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推进党的基层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创新,加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抓好村“两委”班子建设,培养村级后备干部,抓好党员发展、教育和管理。

 

  3、帮助抓好产业发展。要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确定的蔬菜、茶叶、生态家禽、食用菌、中药材五大重点产业,找准帮扶地产业发展方向,全面推广“三变”改革和“塘约经验”,“村社一体”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在所有村建立合作社,明确合作社发展方向,深入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扶贫产业、贫困户利益联结机制“三个全覆盖”,建立健全产销对接长效机制,真正把贫困群众组织起来、带动起来,将贫困户全部组织加入合作社抱团脱贫致富,让贫困户“户户有增收项目、人人有脱贫门路”。

 

  4、帮助落实好扶贫政策。要熟悉贫困人口情况,掌握扶贫政策,指导开展好贫困人口精准识别、精准帮扶和精准退出工作,参与制定脱贫规划计划,帮助落实好基础设施建设、易地扶贫搬迁、教育医疗住房三保障等扶贫政策,实施好“组组通”公路建设、“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六个小康行动计划。要实施好科技扶贫、健康扶贫、生态保护扶贫等精准扶贫工作,推动金融、交通、水利、电力、通讯、文化、社会保障等行业和专项扶贫政策措施落实到村到户。

 

  5、帮助抓好劳动力就业。要把劳务收入作为贫困家庭脱贫致富的重要支撑紧紧抓在手上,有针对性地组织外出务工和在家劳动力开展职业技能和实用技能培训,推动建立稳定可持续的就业、技能提升、收入增长机制。要建立和完善劳务输出对接机制,搭建外出务工人员联络服务平台,紧紧抓住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的机遇,积极争取对口帮扶地区支持,有计划组织农民工赴东部地区务工就业,帮助外出务工人员实现技能持续提升、岗位长期稳定、收入稳定增长。

 

  6、帮助创新基层治理。要本着有利于把群众组织起来、有利于做好群众工作、有利于激发群众活力的原则,通过在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产业链上建立党组织等形式,不断提高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要充分发挥好各类群团组织、社会组织、经济组织和致富能人的作用,形成攻坚合力。要以村务监督、民主管理为重点,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加强法制教育,推动移风易俗,指导制定和谐文明的村规民约,不断完善乡村治理机制,提升乡村治理水平,更好地激发农村基层活力。

 

  7、帮助为民办事服务。深入走访群众、联系群众,做好贫困群众的思想发动、宣传教育和感情沟通,增进与群众的感情,激发摆脱贫困的内生动力。指导所驻村“两委”利用现有便民利民服务设施,建设群众“谈心室”“说事室”,带领村级组织开展为民服务全程代理、民事村办等工作,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好事。要经常入户走访,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建议,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二、进一步强化教育管理

 

  1、加强教育培训。各地要通过专题培训、现场观摩、经验交流等方式,加大对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的培训力度。对新轮战的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紧紧围绕职责任务,由省、市、县三级组织部、扶贫办集中组织进行轮训,帮助熟悉政策要求、掌握工作方法、提升能力素质,新轮战人员培训情况请于331日前报省委组织部组织二处。对已经驻村开展帮扶的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按照“省级示范、市州统筹、县级为主”的方式,有效整合各级党校和省内外干部教育培训资源,每年组织对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进行至少2次轮训,重点对产业发展、劳务输出等进行培训,帮助提升履职能力。

 

  2、加强日常管理。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驻村期间,不再承担原单位工作,党组织关系转到所驻村。县级党委和政府承担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的日常管理,建立驻村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督查考核。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驻村时间每月不少于20天,因公因私需离开所驻村的,要严格执行去向通报和请销假制度。

 

  3、加强督促检查。进一步健全完善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交叉督查、明察暗访、通报问责等制度,继续开展巡回交叉督查,运用大数据手段加强动态跟踪管理,督促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真蹲实驻、真抓实干、真帮实促。县乡党委要切实履行好监督管理责任,采取定期督导、交叉检查、随机暗访等方式,经常了解驻村情况、工作表现等,及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4、加强考核激励。各地要采取日常考核、半年考核、民主评议和年终考核等相结合的方式,制定具体考核细则,科学设定考核内容,细化考核指标。任职期满,派出单位会同县(市、区)党委组织部进行考察,考核结果作为评选先进、提拔使用、评聘职称、晋升职级的重要依据。对成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由各级组织部门推荐给派出单位和用人单位提拔使用或列入后备干部名单。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名额,按照不低于选派干部总数的30%确定,不占派出单位指标,考核结果视为年度考核结果。

 

  5、加强工作保障。要严格落实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和向上浮动一级工资相关政策。派出单位要按不少于55//天的标准据实发放生活补贴,购买不低于50万元保额的人身意外保险,每月报销2次往返单位和驻地的公共交通补助,派出单位每年要组织进行一次体检,落实好每村不低于1万元的工作经费。帮扶县乡党委和政府、派出单位负责人,要经常与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谈心谈话,了解思想动态,激发工作热情,帮助解决工作和生活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三、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

 

  1、落实主体责任。各地各单位要把选优派强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作为“一把手”工程,各级党委书记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把选派工作牢牢抓在手上,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督促、亲自落实,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把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纳入市(州)、县(市、区)、乡(镇)党政领导班子考核评价内容,纳入市(州)、县(市、区)、乡(镇)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内容,纳入年度党建工作考核和单位目标绩效管理考核内容。各市(州)、县(市、区)选派的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须由县委书记审核签字,并报市(州)党委书记审核签字后,报省委组织部。各省直单位选派的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须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并报所属省委直属工(党)委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省委组织部。

 

  2、完善工作机制。市(州)、县(市、区)党委要加强统筹,整合政策、项目、资金、人才等资源,加大工作支持力度,形成党委统一领导、部门协调配合、各方合力推动的工作机制。县(市、区)党委每半年至少要召开1次党委常委会专题研究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分析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拿出解决方案和具体办法,会议纪要报上级党委组织部备案。市(州)、县(市、区)党委每年至少召开1次工作会议,至少听取下级党委1次工作汇报,全面部署和调度第一书记和驻村帮扶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细落实落地。派出单位要严格落实“资金、项目、责任”三个捆绑,单位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要经常深入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所在村开展调研指导,其中主要领导每半年不少于1次,班子成员轮流到村调研指导,每个季度不少于1次,关心关爱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切实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3、严格追责问责。市(州)、县(市、区)、乡(镇)党委书记对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责任不落实的,要向上级党委作出书面检查,市(州)、县(市、区)党委要分级对县(市、区)、乡(镇)党委书记进行约谈,对问题突出、情节严重的要按有关规定进行问责处理。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的选派、管理,以及作用发挥情况,作为选派单位年度绩效目标考核内容进行考核,对帮扶单位党委(党组)重视不够,所选派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县乡村评议不好、群众反映差、帮扶成效不好的,单位年度目标考核不能评为一等奖,对责任不落实的单位“一把手”要进行约谈,情节严重的要进行问责。

 

  4、注重宣传引导。要采取多种方式抓好宣传,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以及党员远程教育、党建信息网络和手机短信、微博、微信平台,采取基层党员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多层次、多角度大力宣传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的经验做法和显著成效,宣传驻村帮扶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激励和引导广大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扎根基层、真抓实干、真帮实促。各级各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有关信息、简报的报送工作,及时推荐驻村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

 

  新选派的轮战人员,驻村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年,务必于2018316日前派驻到村。按照“换人不换村”的原则,新轮战的人员原则上不调整所驻村,新老队员同吃同住同劳动12个月,在未接到省委组织部正式通知前,已明确需要轮换的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不得擅自撤离。请各市(州)党委组织部参照2016年的经验做法,将新轮战的人员编入驻村工作组,于2018320日前将更新后台账和统计表报省委组织部审核。

 

附:12018年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轮战驻村工作台账

22018年第一书记结构情况统计表

32018年驻村干部结构情况统计表

42018年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轮战人员调整情况统计表

 

中共贵州省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

 

2018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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