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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动态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文明校园在行动
安顺一中师生“文明行为我践行”承诺活动启动
文明,是城市进步的标志,是城市发展的灵魂,更是城市最美的风景。安顺一中作为全国文明校园,更有义务积极投入到安顺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中,传播文明礼仪知识,普及文明礼仪新风尚,为安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增光添彩。
为进一步发挥全国文明校园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中的示范引领作用,认真践行《安顺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大力倡导整洁有序、和谐文明的文明风尚,构建遵德守礼、崇德向善的社会氛围,4月25日上午,安顺一中在升旗仪式后举行了“文明行为我践行”承诺活动启动仪式。学生志愿者代表宣读了《安顺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倡议书》。
4月25日下午,安顺一中在学术报告厅召开“文明行为我践行”承诺活动启动会,学校党委书记、校长董英华主持会议并讲话,全校教职工参会。
会议要求,全校教职工一定要“带头参与文明创建、带头参与文明出行、带头服从社区管理、带头遵守公共秩序、带头展示文明形象”,做到承诺本人及直系亲属对本活动知晓率100%、掌握率100%、参与度100%、践行度100%、满意度100%,管好自己、带动家人、发动友邻、感染他人,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风美德、个人私德,努力维护安顺良好形象,争当安顺文明市民。要坚持不懈,精准发力,全面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各项工作,广泛宣传动员,聚全校之志、汇全校之力,夺取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更大胜利。
会上,宣读了《安顺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倡议书》,教师代表就“文明行为我践行”作公开承诺。
安顺一中“文明行为我践行”承诺活动正式启动,并倡议全校师生积极投身参与到文明行为实践中来,从点滴小事做起,争做文明市民,抢做文明学生,为安顺更美好的明天、更宜居的生活环境,贡献一份自己的力量!
安顺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倡议书
倡议大家认真学习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遵守《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安顺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安顺市民公约》、《安顺市民文明行为18条》,努力提升自身精神文明素养,带头响应、参与、践行“说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创文明城”,为我市实现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目标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一)带头参与文明创建。带头做到“5个100”即:本人及直系亲属对本活动知晓率100%、掌握率100%、参与度100%、践行度100%、满意度100%;发动身边亲朋好友参与到文明城市创建大潮中,做到文明行为的宣传普及和示范带动。
(二)带头参与文明出行。遵守交通指示标志,不乱穿马路,不翻越交通隔离护栏。排队候车,主动给老弱病残孕及有需要的乘客让座,保持车厢和站点的卫生环境整洁。驾(骑)车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严格遵照交通禁令标志。不得出现抢道抢行、随意变道、逆向行驶、乱鸣笛、滥用大灯,杜绝酒后驾驶。礼让斑马线,主动避让非机动车和行人,不向车窗外抛掷杂物,不乱停乱放。
(三)带头服从社区管理。执行社区、小区或其它居民自治组织的各项管理规定,服从正常管理。不在小区内饲养家禽、家畜等,不在小区内毁绿种菜、乱搭乱建、私拉乱接电线,不在楼道堆放杂物,不侵占损坏小区的公共空间和设施设备,不在小区内乱停车辆、乱扔垃圾。
(四)带头遵守公共秩序。使用文明用语,不在公共场合大声喧哗,公共服务场所依次排队等候。不在公共场所吸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文明养宠,妥善管理宠物,做好宠物登记、免疫,主动清理宠物户外便溺,主动监督纠正身边不文明养宠行为。
(五)带头展示文明形象。热情好客,礼貌待客,做文明市民,展安顺形象,对有需求的游客主动友好提供答询帮助,为我市积极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市、擦亮“康养福地、瀑乡安顺”城市全新品牌贡献力量。
城市,让生活更美好
创建文明城市
从你我做起
赶紧行动起来吧!
图/文/编辑:宣传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