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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七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七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通知

  • 分类: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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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
  • 发布时间:2022-05-21 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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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七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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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七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通知

教政法厅函〔2022〕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青少年宪法学习宣传教育走深走实,根据中央依法治国办部署和教育系统“八五”普法规划,我部决定组织开展第七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2年5月至12月。

二、活动内容

(一)总体要求

2022年“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要以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系列活动为主线,以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核心,与迎接党的二十大和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相结合,着力提升针对性和实效性,增加活动的普及度和参与率,培养、增强学生的宪法意识和法治素养。

(二)学习重点

1.结合我国宪法发展史深化宪法教育。着重宣传现行宪法施行四十年来党重视用宪法法律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推动国家发展进步的法治故事和案例。注重结合历史、国情和行为养成教育,重点宣传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引导青少年从小树立尊崇宪法的意识,进一步坚定听党话、跟党走的信念,厚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情感。

2.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全面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程、进头脑。结合宪法学习宣传,以学生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实践要求,进一步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3.坚持与日常法治教育相结合。在宪法教育活动中增加民法典、教育法律法规、未成年人保护、劳动教育等方面的法律知识,引导学生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树立和巩固国家安全、诚实守信、规则意识等,了解掌握自我保护、防灾减灾救灾以及防范学生欺凌、网络诈骗、人身侵害等相关法律知识和技能。

(三)主要活动

1.争创“宪法卫士”活动。继续实施“宪法卫士”行动计划。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以下简称普法网)将于2022年6月初上线第七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宪法卫士”专栏,分学段为大中小学生免费提供各类宪法学习资源;对完成学习达到要求的学生授予“宪法卫士”标识。各地各校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学生参加“宪法卫士”行动计划。要将网上学习过程与中小学道德与法治课、思想政治理论课、综合实践活动课等课程教学,与晨读、班会队会、课外活动、暑期作业、志愿服务等活动统筹安排,通过集体组织或者学生自主学习等方式,动员学生参加活动,争创“宪法卫士”。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学生参与率应不低于35%,推动形成青少年学生普遍学宪法的良好氛围。各高校要加强组织动员,进一步提升大学生参与宪法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2.宪法知识竞赛和演讲活动。各地要以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为契机,组织和动员各级各类学校普遍开展宪法知识竞赛和演讲比赛等活动,争取让每位师生都以不同形式参与宪法学习相关活动。

3.学讲宪法“网络风采展示”活动。普法网将于2022年6月中旬开设学讲宪法“网络风采展示”平台。学校可以按活动细则(详见普法网)要求,推荐本校宪法知识竞赛和演讲比赛中的优胜选手通过平台参加活动。普法网将采用人工智能与专家评判相结合等方式,对参与学生的表现进行评价,并汇集各地活动数据,为省级教育部门遴选选手提供参考。学生也可以在完成“宪法卫士”行动计划达到相应要求后,自主通过平台开设的“个人通道”参与展示。

4.“学宪法 讲宪法”各级比赛和总决赛。各地在校内比赛的基础上,要结合当地实际组织开展“学宪法 讲宪法”比赛活动,可以依托普法网开展网上遴选,有条件的可以组织各级线下比赛。省级教育部门负责组织省级遴选赛。2022年11月底,教育部普法办将组织开展学讲宪法活动全国总决赛。各地前期学习教育活动情况将作为总决赛的重要参考,具体要求见普法网公布的实施细则。10月28日前,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遴选出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和高校组优秀学生各一人,参加全国总决赛。部属高校按所在地参与省(区、市)优秀学生遴选工作。

5.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结合第九个国家宪法日暨教育系统宪法学习周活动,教育部将于2022年12月上旬组织开展教育系统“宪法晨读”活动。届时,教育部负责同志将在主会场领读宪法部分条款,并通过网络视频同步直播的方式组织全国师生共同参与诵读。

6.“我与宪法”微视频征集活动。根据全国普法办相关工作要求,将继续面向教育系统广大干部师生征集“我与宪法”微视频,深入宣传我国宪法的地位、作用和主要内容。具体要求将通过普法网适时通知。

三、工作要求

各地教育部门要深刻认识2022年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特殊重要意义,将此项工作作为教育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迎接和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认真研究部署,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条件保障,推动宪法法治教育广覆盖见实效。

要加强统筹指导。科学拟定工作方案,合理安排学习时间和内容,将学讲宪法有关活动和中小学日常教学、课外活动、社会实践等有机融合。鼓励学校在青少年学生成人仪式、毕业仪式等活动中设置礼敬宪法环节,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将法治实践教育作为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纳入中小学课后服务范围,推动学生每年接受不少于2课时的法治实践教育。各地各校要在普法等相关经费中安排专项资金,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要着力改革创新。深入探索适合青少年特点的学习内容和方式,不断增强宪法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防止增加基层教育部门、学校和师生、家长的负担。同时,加强沟通协调,与相关单位密切合作,推动形成多方协同推进青少年学生宪法教育的格局。及时宣传学讲宪法活动中的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着力营造良好舆论环境。活动期间,普法网将开通新闻通道,各地各校可及时报送,全方位展示学习成果。

请各省级教育部门、部属各高等学校和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于2022年12月中旬向教育部普法办(政策法规司)报送本地本校的活动总结(工作亮点、典型案例或先进经验、困难和问题等)及2023年工作建议(纸质文本和电子版)。

联系方式:

1.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

 活动统筹:010-88819626

 用户支持与新闻报送:010-88819614,010-88819617

 电子邮箱:user@qspfw.com

2.教育部全国教育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政策法规司)

 联系电话:010-66097283/7974

 电子邮箱:zfsxtc@moe.edu.cn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5号教育部普法办(政策法规司)收(邮编100816)

教育部办公厅

2022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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