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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动态
省教育厅关于组织2022年贵州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各高等院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省属普通高中,厅属事业单位,省教育学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促进我省教育科学事业繁荣发展,总结2017年至2021年我省教育科研战线所取得的研究成就,进一步调动广大教育工作者从事教育科学研究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经研究,决定组织贵州省2022年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评奖活动由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成立评审学术委员会,组织领导评审工作。由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教育科学院),负责评选工作的日常事务。
二、各市(州)教育局,高等院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省属普通高中,厅属事业单位,省教育学会,负责本地区(单位、学校)范围内的成果申报、资格审查和初评工作,按照分配的名额向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参评成果。
三、为确保推荐工作按时完成,保证推荐质量,请严格按照《贵州省2022年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办法》(见附件1)规定的评审条件和要求组织实施,并于2022年9月20日前上报参评成果。
附件:1.贵州省2022年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办法.docx
贵州省教育厅
2022年7月13日
附件1
2022年贵州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
评选奖励办法
第一条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贵州教育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 紧密结合我省教育改革发展的实践,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进教育科学的发展和创新,提高教育科研质量,为建设教育现代化、特色教育强省做出贡献。
评奖工作坚持政治标准、学术标准和学风标准,倡导质量第一,体现社会影响。
第二条 评奖范围
1.申报成果类型为研究报告、著作、论文(著作、论文必须公开出版或发表)。
2.各市(州)、学校(单位)已组织教育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活动的,其推荐成果原则上应是评奖活动中已获奖成果。未组织评奖活动的,应择优推荐。
3.参评成果限定在2017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
4.已经获得过省级及以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科技进步奖、省厅级及以上成果奖等成果,不再参加本次评奖。
5.开发建设的地方教材、校本教材等其他教材资源、学习资源和工具书,开发设计的教具、学具,出版的论文集、音像制品等,不属于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评审范围。
第三条 参评条件
参评成果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应用价值,研究方法科学,体现教育科学研究的新水平,科学解释和准确解答教育教学改革发展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或者有效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具体条件是:
1.坚持社会主义价值取向及价值评价标准,正确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进行科学研究。
2.学术上坚持创新和质量导向。要求观点鲜明,资料翔实,数据准确,论据充分,逻辑严密,方法科学。
3.学风端正,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要求。
4.坚持实践标准。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以解决问题为指引,以实现目标为方向,以实际成效为标准。
第四条 申报要求
1.每项申报成果参与人不超过9人,单位成果只填写参与单位名称,总数不超过3个。
2.各申报单位严格按限额推荐,不得占用本单位名额推荐外单位人员的成果。每位申报者只能申报一项成果。
3.系列丛书只能以单本著作独立参评;多卷本专著整体申报参评,不能单卷参评。
4.申报成果查重不能超过30%。
第五条 申报流程
1.名额分配
2022年教育科研成果评选奖励采取限额申报,名额分配如下:贵阳市、遵义市、毕节市各20项;铜仁市、黔东南州、黔南州各15项;六盘水市、安顺市、黔西南州各10项;省属高校每校8项;市(州)本科院校每校5项;民办高校、高职院校每校3项;省属中等职业学校、省属普通高中每校2项;厅属事业单位每单位3项;省教育学会3项。
2.申报材料
(1)《贵州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一式二份(见附件2);
(2)成果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一份(证明类材料可用复印件加盖公章);
(3)申报表格可在http://jyt.guizhou.gov.cn/贵州省教育厅政务网下载;
(4)研究报告、著作须提交查重报告1份,论文无须提交。
3.申报时间
各市(州)、各单位将本地区、本单位的申报材料汇总后于2022年9月20日前报送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杨秀柱,电话:0851-86775332),同时,将《申报书》、《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277685733@qq.com邮箱。
4.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申报材料请自留副本,材料概不返回。
第六条 奖项设置
本届成果奖评审分为:论文、著作、研究报告三个类别分别进行评审。分设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5%,二等奖15%,三等奖25%。
第七条 评奖要求
1.评奖工作充分发扬学术民主,坚持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
2.宁缺毋滥,质量第一。评奖成果等级可以空缺但不得突破比例,上一等级空缺的名额可计入下一等级。
3.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评奖工作,否则,一经查实,将撤销其参评资格,已获奖的取消获奖资格并予以通报。
4.参加评审的专家和工作人员,不得徇私舞弊,否则,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第八条 公示及异议处理
经评审拟授奖的成果实行公示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科研成果奖持有异议的,须在公示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形 式向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和投诉。
举报和投诉范围:评审工作徇私舞弊及违反评审程序的;申报者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奖励的。
以下异议不在投诉范围:申报者个人对自己成果的评审奖次的异议;未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异议。
第九条 获奖公布
获奖结果由省教育厅予以公布,对获奖成果的主持人及成员,由省教育厅颁发获奖证书。
附件2
贵州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
申报 •评审书
成果类型
学科名称
申报人姓名
申报人单位 (盖章)
贵 州 省 教 育 厅 制
2022年7月
填 表 说 明
1.成果类型 著作、研究报告、论文选填写一项。
2.申报人 个人成果直接填写本人姓名,集体成果须填写第一负责人姓名,单位成果须填写第一负责单位全称。
3.申报人工作单位 指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须填写全称。
4.主要参加者 集体成果主要参加者人数不能超过9人,单位成果主要参加者只填参与单位名称,总数不超过3个。
5..成果被引用或转载情况 成果引用指研究成果被其他著作、论文等引用情况及引用频次;成果转载指被人大复印资料等转载情况。
6.成果立项情况 指申报的科研成果是否为立项课题研究成果。
一、申报人情况
申报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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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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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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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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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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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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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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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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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区号) (单位) (家庭)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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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参与者 |
姓 名 |
性别 |
年龄 |
职称 |
工 作 单 位 |
对成果主要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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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参评成果简况
成果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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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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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字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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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发表或使用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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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立项情况 |
课题名称 |
课题类别 |
批准单位 |
批准时间 |
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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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获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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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社会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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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被引用、转载或被采纳情况(须附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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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成果内容简介
1.研究的主要内容;2.基本观点;3.主要创新和学术价值;4.学术影响或社会效益等(5000字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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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页可另加页。
四、支撑材料目录
与申报成果相关的支撑材料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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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日 期 |
名称及内容提要 |
出版、转载、获奖、采纳或在学术会议上交流情况 |
材料形式(著作、论文、报告、文件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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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单位意见
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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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县(区、县)教育局
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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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市(州)教育局、高校、省教育学会意见
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