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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 省体育局关于开展2018—2022年全省学校体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省教育厅 省体育局关于开展2018—2022年全省学校体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 分类: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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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
  • 发布时间:2022-07-27 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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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

省教育厅 省体育局关于开展2018—2022年全省学校体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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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 省体育局关于开展2018—2022年全省学校体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体育部门,各高等学校,厅属高中,省学生体育协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体育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提高学校体育工作水平,全面总结近年来全省学校体育工作成效,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激励、引领作用,根据《省教育厅 省体育局关于举办第五届全省学生运动会的通知》,经研究,省教育厅、省体育局决定开展2018—2022年全省学校体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遵循严格审批、规模适当、注重实效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严格按照规定的评选范围、条件和程序进行。

二、评选周期

2018年7月至2022年6月。

三、评选范围和名额分配

(一)评选范围:先进集体评选对象为各级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关心支持学校体育工作的相关单位。先进个人评选对象为各级教育、体育行政部门正式员工,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关心支持学校体育工作的个人。

(二)推荐名额:各市(州)教育、体育部门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名额依据所辖区(县)数量等额推荐。各高等学校先进集体名额为1个(可推荐本单位,也可推荐二级分院或其它内设机构),先进个人公办本科高校限报2人、其他学校限报1人。厅属高中每校可推荐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各1个(人)。省学生体育协会可推荐先进集体5个,先进个人15人。

四、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参评条件

1.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认真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省各项政策要求,坚持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

2.高度重视学校体育工作,有专门部门负责学校体育工作,在政策落实上有措施、有实效,在组织实施上有力度、有效果,在解决问题上有亮点、有创新,在实现学校体育工作高质量特色发展方面凝练了先进经验,取得了显著成效,在全省走在前列,具有示范作用。

3.不断加大对学校体育工作的投入,课余训练、竞赛、体育活动等专项经费逐年增加。按要求配足配齐体育师资、场地、器材等,师资的数量、水平和结构及场地器材的数量、质量和安全达到国家有关要求、标准。专职体育教师运动服装费、劳保费落实到位。

4.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标准,开足开齐上好体育课程,不挤占体育课教学时间,积极组织开展各类群体活动,内容丰富、项目多样、特色鲜明、针对性强,学生参与率≥90%,“教会、勤练、常赛”有效落实。

5.认真组织实施覆盖全校各年级学生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并按时保质完成数据上报工作,总体合格率、总体优良率和平均分等符合指标要求,并与学生评优评先、毕业等挂钩。测试结果优良率逐年上升,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得到持续改善。

6.积极承办由省级教育、体育行政部门主办的体育活动。积极响应上级部门的要求和号召,组队参加各级各类体育竞赛活动,在各级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7.在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实现突破。

(二)先进个人参评条件

1.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认真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省各项政策要求。

2.模范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忠诚和热爱教育事业和本职工作,长期从事学校体育工作(原则5年以上),坚持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师德高尚、作风正派、理念先进、业务精湛、能力突出、任劳任怨、成绩显著,为本地本单位的学校体育工作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在学校体育工作方面有较强的影响力。

3.长期为学生的健康成长献策献力,在学校体育行政管理、教学科研、训练竞赛等方面有新思想、新实践、新作为,育人效果好。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县处级领导干部不参加评选。

4.在执行省级教育、体育行政部门重大任务时表现突出、贡献较大,得到领导批示表扬或得到业界一致好评。

五、推荐办法及要求

(一)坚持面向基层、面向工作一线、面向成绩突出的集体和同志倾斜。严把质量关,坚持以思想政治表现、工作业绩、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

(二)各评选推荐主体根据评选名额自下而上等额推荐,可采用自荐、他荐、组织推荐等多种方式,公平、公开开展评选、推荐、公示工作,确保推荐材料的真实性,杜绝暗箱操作,杜绝带“病”推荐、参评。

(三)各评选推荐主体须在2022年8月20日前将相关材料按申报要求填写装订,以顺丰快递寄至遵义市学前教育发展中心(联系人:张莉莉,联系电话:13885213623,地址:遵义市新蒲新区红旗路)并电话确,逾期视为放弃。

(四)省教育厅、省体育局将组织专家在全省第五届学生运动会高中组足球、篮球比赛期间开展集中评审工作,相关费用由省教育厅负责。

 

附件1.2018—2022年全省学校体育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docx

 

 

附件2.2018—2022年全省学校体育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docx

省教育厅     省体育局

2022年7月25日

 

(联系人:王海,联系电话:1398440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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